抗菌標準即將實施二
僅針對抗菌家電抗菌率要求是重點
“這一系列標準是專門針對抗菌家電提出的,在產品宣傳上沒有聲明具有抗菌、除菌和凈化功能的產品不受標準制約,具有抗菌、除菌功能的冰箱、洗衣機、空調和空氣凈化器必須達到標準要求的指標。”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清潔器具分技術委員會秘書長魯建國給記者詳細解釋了標準的實施對象。同時,他指出,標準規定的重點是對聲稱具有抗菌、除菌和凈化功能的四類家電產品在抗菌、除菌性能上所做的界定和規范。
記者在5項標準報批稿中看到,GB21551.2-2010《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明確規定,抗細菌材料的抗菌率大于或等于90%,抗霉菌材料的防霉等級為1級或0級;抗細菌/霉菌材料的抗菌率大于或等于90%,同時防霉等級為1級或0級。
GB21551.3-2010《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空氣凈化器的特殊要求》規定,在模擬現場和現場試驗條件下運行1h,空氣凈化器抗菌(除菌)率大于或等于50%。同時,空氣凈化器的抗菌性能應達到《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中的相關要求。空氣凈化器的凈化材料應能夠更換或再生、凈化裝置能夠清洗和消毒。
GB21551.4-2010《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電冰箱的特殊要求》對冰箱的抗菌要求為,抗菌冰箱或其應用抗菌材料生產的主要部件(接觸時間18~24h),對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桿菌的抗菌率應大于或等于90%。應用防霉抗菌材料生產的主要部件,防霉等級應為(0~1)級。標準對冰箱除異味的要求為,對甲硫醇的吸附或分解率大于或等于90%,對三甲胺的吸附或分解率大于或等于90%。
在 GB21551.5-2010《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洗衣機的特殊要求》中,對洗衣機除菌功能的要求為,具有除菌功能的電動洗衣機,按標準規定要求進行試驗,除菌率應不小于96.0%。器具裝載符合GB/T4288要求的額定負載,使用除菌程序,依據表1規定的時間連續運行后,按照標準規定要求進行試驗,除菌率應不小于86.0%。
GB21551.6-2010《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空調器的特殊要求》中規定,抗菌凈化空調的抗菌(除菌)功能應達到如下要求:在模擬現場試驗條件下運行1h,其抗菌(除菌)率大于或等于50%。抗菌凈化空調的空氣凈化性能應至少達到表2中的一項指標。
除了對抗菌、除菌性能的規定,抗菌系列標準對產品衛生安全性的規范也十分重要。 GB21551.3-2010規定,空氣凈化器本身所產生的有害物質應符合表3中的要求。GB21551.4-2010規定,抗菌冰箱的凈化裝置本身所產生的有害物質應符合表4的要求,冰箱門開啟時,紫外線發生裝置應停止工作。GB21551.6-2010規定,抗菌凈化空調本身所產生的有害物質應符合表 5中的要求。抗菌凈化空調室內機部件及相關部件經過抗菌處理或使用抗菌材料的,使用的抗菌材料應符合GB21551.2-2010《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中第4章的要求。抗菌凈化空調的凈化材料應能夠更換或再生,凈化裝置能夠清洗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