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變新型建材三
利用建筑垃圾生產再生骨料
專家向記者介紹,利用建筑垃圾生產再生骨料也是目前我國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主要方式之一。將建筑垃圾經過初步清理,分揀出可回收的鋼筋和木材、再把磚石、水泥混凝土塊破碎成骨料,經過篩分,除去雜質,形成一定粒徑要求的建材原料,然后按級配設計要求在原料里添加水泥和粉煤灰等輔料,加入一部分水后進行攪拌,形成不同的建筑產品和道路建設產品,這些產品完全可以替代普通砂石料用于道路基層。今年5月,上海市虹橋樞紐作為資源利用生態道路核心技術的一部分,近50萬立方米的建筑廢棄物及渣土在道路工程中得以轉化應用,為建筑廢棄物的資源化再生利用起到了示范作用。據悉,有一些代表企業,如云南巨豐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骨料資源化利用率可以達到95%以上。
利用建筑垃圾堆山造景
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當然不僅僅局限在以上兩個方面。讓人倍感驚奇的是,國內很多風景秀麗的人造山居然也是由建筑垃圾堆山造景而來。如天津市最大規模的人造山占地約40萬平方米,利用建筑垃圾500萬立方米,如今這座人造山已經成為天津市民游覽休閑的大型公共綠地。而河南省濮陽市為有效解決建筑垃圾的處置問題,從1999年開始,在濮上路以西占地500畝建設濮水公園,利用建筑垃圾進行堆山造景,既彌補了平原地區無山無水的缺陷,又大量處理了建筑垃圾,得到一致好評。更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河北省石家莊市首批確定7處建筑垃圾堆山造景地點,由此,石家莊市成為我國首個批量利用建筑垃圾進行堆山造景的城市。據介紹,這7處人造山景點計劃銷納建筑垃圾1520萬立方米。在我國,除了以上3種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方式,也有部分地區將建筑垃圾處理后用作建筑地基,這樣做可以就近處理,節省運費,但其安全性也遭到各方置疑,目前尚未大面積使用。從技術角度來說,雖然我國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進步空間還很大,和國外先進技術相比尚存差距,但在我國實現和大力推廣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是完全可行的。
亟須法規助推產業鏈形成
既然技術已經相對成熟了,為什么我國建筑垃圾問題還是日益嚴峻而資源化利用率仍然很低呢?有業內人士指出,真正的問題在于相關政策和管理的缺失。針對建筑垃圾處理,我國沒有專門的立法,都是一些規定和指導意見,并且強制力不夠。如我國早在2005年就明確了實行建筑垃圾“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但由于沒有具體實施細則來保證,這一規定往往流于形式。另外,建筑垃圾處理的部門聯動機制、政府監管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導致很多建筑垃圾任意傾倒但無人過問和處理。
一方面是建筑垃圾的隨意處置,胡亂填埋,很多人在為怎樣處理小山般的建筑垃圾頭疼不已;另一方面,有處置能力并能變廢為寶的眾多建筑垃圾處理企業卻在為嚴重缺乏建筑垃圾原料而面臨嚴重虧損。按照我國相關政策的規定,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應當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后,方可處置。即便獲得審批,運輸建筑垃圾的成本也非常高昂,這對企業來說是不小的壓力。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正是由于類似政策的掣肘,目前完善的建筑垃圾處理產業鏈尚未形成,全國幾十家建筑垃圾處理企業普遍生存困難。如北京元泰達環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生產線每年銷納建筑垃圾的能力為100萬噸~150萬噸,但實際上該公司每年只有幾萬噸的建筑垃圾來源。“建筑垃圾的處理和利用是一個涉及到產生、運輸、處理、再利用各個方面的系統工程,其中更是牽扯了建設、發改委等多個行政管理部門。只有所有的環節統一管理、協同配合、有效聯動,才能形成一個閉合的建筑垃圾處理鏈,真正實現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目前,這些環節間實際是孤立的,建筑垃圾的處理單憑企業行為和市場運作在初期很難實現。”陳家瓏如是說道。
要大規模實現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盡快建立起配套的政策法規體系是當務之急。國外建筑垃圾的高資源化利用率和政府的政策扶持有很大關系。如一些國家的政府明確規定,送到資源化利用企業的建筑垃圾的產生者要給企業付錢。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是極具社會意義的事情,需要通過政府的協調和支持,將建筑垃圾清運、處置逐漸推向市場,探索出一條政府不投資、企業有效益、建筑垃圾得到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再利用的新路。可以參考國外的經驗,先靠政府出臺政策強制推行,然后再慢慢形成產業鏈,走入市場化階段。
目前,河北省邯鄲市、陜西省西安市、云南省昆明市、廣東省深圳市等地已經出臺了建筑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的一系列舉措,推動了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步伐,而北京市等地也開始出臺一些政策。隨著各地對建筑垃圾的重視以及相關政策的出臺,當前建筑垃圾處理落后、資源化利用率低的狀況有望得到明顯改觀。